教室是学院开展日常教学、学术活动、自主学习等活动的核心公共场地。为规范学院公共教室使用管理,合理统筹教室资源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,保障公共教室设施设备完好、环境整洁,提升公共教室使用效率与管理规范化水平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:使用原则
公共教室使用严格遵循“教学优先、统筹调配、规范使用、高效节约”的原则,优先保障日常课堂教学、实训授课等常规教学需求,在不冲突正常教学安排的前提下,可统筹用于院内学术讲座、思政教育、文体团建、公益培训等正规校内活动。
第二条:权责划分
服务保障中心为学院公共教室归口管理部门,全面负责公共教室内钢琴、黑板、桌椅、灯具、门窗、多媒体教学设备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、维护登记、故障报修及资产管理工作。教室公共卫生清洁、桌椅规整、黑板清理、环境消杀等工作由物业人员负责,服务保障中心全程监督管理。
第三条:设施爱护与报修
全体师生须自觉爱护教室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,自觉维护教室安静秩序与整洁环境。使用期间若发现门窗破损、桌椅松动、电路电器故障、多媒体设备失灵等问题,应及时向服务保障中心登记报备,由中心统一对接报修。严禁私自拆卸、改装、检修教室内各类设施设备。
第四条:使用责任要求
各教学单位、部门借用公共教室开展各类活动,必须以不干扰、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。使用期间,借用单位及活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主体,全面负责教室设施设备安全、环境卫生保持、现场秩序管控等工作,全程落实使用监管主体责任,确保规范、有序使用教室。
第五条:场地行为规范
严禁在公共教室内进食零食、餐食,严禁携带宠物、易燃易爆、异味浓烈物品及其他无关物品进入教室。坚决杜绝一切破坏教室环境卫生、扰乱教学氛围的行为,自觉保持教室干净整洁、秩序井然。
第六条:设施物品管理
公共教室内所有桌椅、教学设备、辅助器材等公共资产为教室专属配套物资,仅限公共教室内固定使用。严禁私自搬运、拆卸、移出教室,严禁挪作其他用途,杜绝公共资产流失、损坏。
第七条:节能降耗要求
使用者须自觉践行节能降耗、安全用电要求,合理使用教室水电、电器设备。离开教室前,须自觉关闭照明灯、空调、多媒体设备等各类用电设施电源,关好门窗,杜绝长明灯、空耗电能等浪费现象,筑牢校园安全与节能防线。
第八条:自习秩序管理
严禁反锁教室门窗进行自习,严禁长期霸占教室座位、堆放私人物品等占用公共资源,严禁私自占用教室干扰正常教学、自习及各类合规活动开展,保障公共教室资源公平、有序、共享使用。
第九条:服从管理规定
所有公共教室使用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,主动服从服务保障中心管理人员的日常巡查、现场管理与统一调度。对各类违规使用行为,管理人员有权当场劝导、制止、纠正;对拒不配合管理、违规使用行为情节恶劣、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隐患的,将上报学院相关部门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第十条:赔偿机制
凡因违规使用、操作不当、故意损毁等行为,造成公共教室设施设备损坏、物资丢失的,由直接责任人及所属部门承担全部维修、重置及赔偿责任。
服务保障中心
2026年3月26日
文/张雪
初审初校/侯钰
复审复校/王欣
终审终校/赵开